2015广东广州市花都区招聘政府雇员与聘用人员199人(2)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予聘用。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2月1日(星期日)下午。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公共理论知识,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十八届三中全会及四中全会的会议内容及会议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行政管理、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公文写作常识和时事政治等。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具体安排于2015年2月10日前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面试时间:2015年2月12日(星期四)- 14日(星期六)。
面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
(三)体检
在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如果同一职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的考生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考《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考核与公示
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历情况、工作实际和计生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在体检和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不合格,可在总成绩合格和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填写《广州市花都区政府雇员(聘用人员)聘用审批表》报花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按照《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实行合同制管理,不占用机关事业编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聘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关于印发<花都区政府雇员与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花办发〔2012〕22号)等相关文件执行。补招职位的薪酬待遇按原标准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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