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专任教师岗位(岗位代码1、2、3),考试方式为:①试讲; ②面试。
1、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设计组织、语言表达能力、专业能力、板书、仪表教态、教学效果等作出评价。
2、试讲时间为2015年2月9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试讲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试讲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试讲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试讲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二)数字化学习环境开发岗位(岗位代码4),考试方式为:①技能考核; ②面试。
1、技能考核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资源制作能力,对资源制作设计、拍摄设备使用、资源制作软件操作、资源制作效果等作出评价。
2、技能考核时间为2015年2月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技能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技能考核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技能考核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4、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技能考核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三)其他岗位(岗位代码5--11),考试方式为:①笔试; ②面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政策时事等。
2、笔试时间为2015年2月8日。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凭准考证号查询。
4、面试人员名单(包括:姓名、笔试成绩、排名)将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并由学校人事处查看应聘人员有关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
5、面试按照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并于面试前在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开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由主评委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6、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按40%、面试成绩按60%计入最终的总成绩。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应聘教师的,还需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各部门的网站名称也可以列在此处)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