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福建备考交流QQ群:256675811
2015年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福建省清洁燃烧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人员3名,实行人事代理管理。招聘有关事项如下:)
一、单位简介
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是福建省科技厅于2013年3月批准成立的省级研究机构,福建省清洁燃烧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福建省科技厅于2009年7月批准成立的研究机构,上述机构依托集美大学建设和管理。主要职责是开展清洁燃烧、高效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服务于工业企业节能减排和福建省海洋经济建设。
二、招聘岗位
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科辅工作人员1名,福建省清洁燃烧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人员2名(清洁燃烧方向1名,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方向1名)。
三、招聘条件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
2.热能与动力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等相关专业。
3.应聘福建省能源清洁利用与开发重点实验室科辅岗位须熟悉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与管理,有在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少于1年的工作经验(提供聘用证明)。
4.应聘福建省清洁燃烧与能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岗位须熟悉锅炉、窑炉相关燃烧技术或海洋波浪能、温差能利用技术,有相关领域(方向)的研究工作经历;具有独立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的能力,有参与国家级科研课题的经验;动手能力强,能够独立搭建科研实验平台;写作表达能力强,具备组织项目申请与实施、专利申请和成果转化等工作的能力。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核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22日——2015年3月15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集美大学人事处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集美大学招聘邮箱rmk@jmu.edu.cn(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重点实验室科辅岗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开发岗位)-姓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①个人简历;
②身份证复印件;
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④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材料复印件。
3.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集美大学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rsc.jmu.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大学人事处(尚大楼1503)
邮编:361021
电话:0592-6181079
传真:0592-6181997
E-mail:rmk@jmu.edu.cn
集美大学
2015年1月2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