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江阳区公务员、事业人员考调23人公告(2)
四、考试
(一)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开考比例的,相应调减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二)面试内容:
1、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2月6日
2、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形不成竞争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线:若某岗位由于缺考、面试成绩为零分、违纪等原因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低于80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察。
五、考察及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考岗位数2倍依次确定考察对象,面试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考察。未参加面试人员及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能确定进入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考察时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和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察意见,对拟调人员等额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经考察、体检,如无合适人选,经考调领导小组同意可调减职位或取消选调职位。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由考调领导小组确定拟调人员名单并在江阳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公示期满后,拟调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