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西湖口县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招聘10人公告(3)
(四)确定初步招聘名额:
1.男性前24名,女性前6名予以公示。
2.按总分排名,录取男性前8名,女性前2名。
(五)体检
1.时间:2015年4月11日上午8:00—12:00。
2.地点:待定。
3.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征招武警消防部队现役士兵体检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政审
1.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17日。
2.方式: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听取和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政审合格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口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由县公安消防大队依法签定为期一年的劳动合,试用期1个月。
四、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管理
1.被聘用后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学习灭火救援基本理论、政策和知识,掌握灭火救援技术、战术和指挥方法;
(2)扑救火灾;
(3)承担地震等自然灾害,建筑施工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空难等生产安全事故,恐怖袭击、群众遇险等社会安全事件的抢险救援任务;
(4)协助处置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品化学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核与辐射事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5)防火巡查、消防宣传培训;
(6)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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