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莆田三中、十二中高中新任教师考核招聘5人公告(2)
四、报名时间及面试地点
自发布之日至3月24日止,面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具体地点面试前一周在莆田三中及莆田十二中校园网上发布。[page]
五、招聘程序和考核办法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复核、面试、考核、体检等工作由区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择优聘用。具体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区公务员局参与对招聘工作组织的指导和实施方案的监管,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
1、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全部列为面试对象。
2、本次考核招聘采用综合素质评定及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100分,具体考核内容及分值如下:
(1)综合素质评定(分值1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
(2)面试:内容为教学技能考核,包括学科基本素养测试(时间20分钟,分值30分)和片断教学(时间15分钟,分值60分),片断教学内容在指定的教材内随机抽签决定。
面试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超过1:1比例的岗位,面试成绩必须达60分以上(含60分),方为合格;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考数少于或等于1:1比例进入面试的(含考核时因其他考生放弃造成1:1比例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含70分),方为合格。
六、体检
1、地点: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
2、对象:经考核合格的应聘对象。
3、标准:参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1:1比例对面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者组织考核。
考核包括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八、聘用、递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报送区公务员局在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区公务员局予以核准。原则上应在一个月内办理聘用手续。招聘结果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合格线上考生的面试成绩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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