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长兴传媒集团招聘10人公告(2)
4.技能考试
报考人员须参加技能考试,出镜、制作、摄像三种技能中必须选择两种技能参加,满分100分。技能考试计入总分,在整体比分中所占比例为20%。
5.资格复审
笔试、技能考试结束后,所有报考人员应参加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与应聘该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6.面试
所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参加面试,满分是100分。面试计入总分,在整体比分中所占比例为30%。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加技能总成绩高的为先。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8.公示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长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zjcxrc.gov.cn/main)向社会公示7天。
9.聘用及相关待遇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按长兴传媒集团聘用人员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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