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招聘人员135名公告(2)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岗位等信息于2月4日起在滁州先锋网(www.czxfw.gov.cn)、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cz12333.gov.cn)、滁州市卫生局网(www.ahczws.gov.cn)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为2015年3月2日—12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地点按所报考单位分别在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人事科。
咨询电话:
滁州市卫生局 0550-3072797
滁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0550-3523344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0550-3118021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0550-3510810
2、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2015年毕业,现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学位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材料等。聘用报批之前仍未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相关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以上各项报名证件和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三份。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服务证书和材料在报名现场审核并填写相关表格,逾期不再补办。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须填写《2015年度滁州市市直三家医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并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五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小于2:1(免于笔试的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此限制)。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13日工作时间到相关报名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收取笔试费每人45元/科,合计90元/人;面试费每人8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政策。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报名资格由用人单位初审,市卫生局复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单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8、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要求等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市卫生局会同招聘单位负责解答。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对象
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学士)及岗位代码为15020的报考人员。
(2)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
管理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专业知识》或《申论》。
《基础知识》内容为解剖、生理、病理、药理、诊断、免疫学、卫生法规等;《公共基础》内容为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考试时限每科为120分钟,分值每科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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