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徐州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21名公告(2)
四、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师应具备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及写作能力,满分100分。笔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初步定于3月中上旬。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并从报考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招聘计划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按指定内容独立备课(30分钟),限时说课(15分钟),专业答辩(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书面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合格线60分。面试费用100元。说课教材详见附件2《2015年丰县中等专业学校专业教师招聘说课教材》。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体检由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按《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检查标准》执行,符合上述标准或要求的体检人员认定为体检合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签过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协议)的,由本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解除原人事或用工关系,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另行组织考试确定)。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从考试成绩、体检、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真实署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