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烟台市福山区王懿荣纪念馆志愿者招募公告(2)
三、工作要求
1、志愿者必须热心社会主义公益事业,在自身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不谋求物质、金钱等相关利益回报的前提下,愿意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无偿为公众提供服务。
2、志愿者工作时间由我馆与本人协商决定,工作时间可在不影响整体工作的情况下变更。一年内,每月需保证两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连续三个月未能履行志愿者职责并未向我馆做出解释者,将视同自愿放弃志愿者身份。
3、志愿者工作时必须佩带我馆统一发放的工作证。
4、志愿者在本馆服务工作期间,必须注意礼节礼貌,仪态端正大方,并有义务向社会推介展览内容。
5、志愿者在工作期间需遵守我馆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有关防火用电安全的规定。
6、表现消极,影响工作者,本馆将劝其退出志愿者组织;表现与志愿者工作身份不符、有损博物馆形象者,本馆将予以辞退,被辞退者不得再度成为本馆义务讲解员。
四、志愿者权益:
1、我馆向志愿者发放聘书,每年对优秀志愿者予以表彰。
2、免费使用博物馆部分业务书籍及学习资料。
3、本馆举办的讲座及其它教育活动享有优先参与权。
4、对改进我馆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5、接受志愿者服务教育培训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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