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经贸职业学院高水平实践指导教师招聘9人公告(2)
三、主要工作职责
具体工作及岗位职责以合同为准,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教学工作。承担学院某一门实践指导课程教学任务或负责某一专业学生顶岗实习的带队指导工作。
2.专业建设。参与专业调研岗位分析、专业课程体系整合、人才培养方案优化、实践教学条件建设和课程建设等工作,为专业建设提供咨询和顾问服务。
3.师资培训。负责开展校内专业教师实践技能培训工作,提升教师技术技能水平和实践教学能力。
4.顶岗实习与就业工作。负责联络学生顶岗实习单位,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指导学生顶岗实习;协助指导联系学生就业工作。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和其它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等材料。
3.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专业等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筛选,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
5.考核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学院指定医院进行。对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6.签订劳动合同。通过考核、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受聘人员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均为半年),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与实际情况不一致者,视为违约,自动解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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