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招聘1人公告(3)
(二)面试
1、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在参加笔试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时,按实际人数确定。通过岗位复审者,确定为面试人员。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我校招聘网(http://218.5.6.211/rsc/zp/)上发布。
3、面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资格。
4、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面试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能力等。
5、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四)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分数分别按40%、60%折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总分为100分。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参加体检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一张1寸照片,到我校人事处领取体检表,在规定时间,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规定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应聘人员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考核、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二)拟聘用人选名单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将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如公示无异议,我校根据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并与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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