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南丹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公告(3)
(四)面试计分办法
应聘人员面试时,考官将按照每个测评要素逐项给予应试者打分。考场计分员对7名考官评分进行汇总,去掉一个考官的最高分,去掉一个考官的最低分,其余的5名考官评分相加除以5,计算出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即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考场计分员对面试成绩进行统分以后,交核分员复核签名并送考场监督员审核签名。待整个考场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现场审签并公布每一位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如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在考场监督员的监督下,由考场主考官组织本考场考官协商现场出一道面试题,对成绩并列的面试考生进行现场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五)体检方式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跟踪监督下,由南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依据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论被告知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复查,经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到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复检一次,并作为最终的体检结果。在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申请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经复检仍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六)考核办法
县人社部门将根据体检合格人选按1:1比例拟定进入考核人选。考核工作须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由人社部门组织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实施。对进入考核程序人员的考核,主要是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等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再一次进行复查。如考核中发现不具备应聘资格条件或出现考核结论定性为不合格的,可从面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审批和聘用
县人社部门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核结果,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由县人社部门将拟聘人选上报县人民政府审定,并在河池人才网、河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拟聘人员聘用审批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在网上公示,各个招聘岗位如有拟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者出现被举报经查实的,各个招聘单位不得再递补拟聘用对象。
六、被聘用人员待遇
1.凡是经过河池市人社局审批获得聘用资格的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不得低于5年。被聘用的人员在5年聘用合同期内,除合同规定的在试用期内、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依法服兵役等四种情形以外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如应聘人员单方解除合同的,则需按合同规定向招聘向招聘单位支付违约金。
2.被聘用人员一经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即可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同级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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