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第二批人才招聘41人公告(山东东营)(2)
三、招聘程序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需通过电子邮件或邮寄(复印件)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基本情况统计表、本科及研究生段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本科段和研究生段成绩单、英语等级考试成绩报告单(等级证书)、普通话测试合格证、计算机等级考试合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与应聘岗位(专业)相关的主要科研成果(著作、论文必须是正式出版、发表的)。
邮件名称为“岗位(教师/辅导员)﹢姓名﹢专业方向”,如:“教师+辛起航+学前教育学”。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5月31日。
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的引进采取集中组织选聘与单独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常年接受报名。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聘用资格。
学院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初审材料,按面试考核人数与招聘计划不低于3:1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选。
3、面试考核
由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组织专家成立面试考核小组,根据岗位职责和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和考核。面试考核拟定于2015年4月初进行,具体面试考核形式、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5、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及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学院理事会批准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最低服务期3年(含试用期)。
因应聘人员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面试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相关待遇
聘用的教授、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按东营市市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聘用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按学院编制人员管理,执行学院相关待遇;服务期满考核优秀的,按东营市市直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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