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阜宁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人公告(2)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考试方式为:初试、复试。初试和复试总分均为100分,均设60分合格分数线。
(一)考试科目、时间
1.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
①初试:新闻作品播讲。报考者根据指定的新闻作品进行播讲,侧重考察形象气质、普通话水平、声音条件等。根据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岗位初试合格人数不足5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初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②复试:新闻出镜。复试人员按指定的新闻作品出镜播讲,侧重考察出镜播讲、语言组织能力以及现场应变能力等。复试成绩当场通知复试人员。
2.户外节目、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
①初试。初试主要内容为新闻业务基础知识及电视制作基础知识等。根据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复试对象(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复试,岗位初试合格人数不足3个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初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报考者可凭准考证号电话查询本人初试成绩(查询电话:0515-82098002、82098003)。
②复试:业务操作。运用视频编辑软件Adobe Premiere Pro CS5或CS4中文版编辑视频,侧重考察电视节目制作基本技能。复试成绩当场通知复试人员。
在复试前,对拟参加复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复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初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复试。
复试结束后,因各类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替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折算。播音主持岗位(岗位代码01、02)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计算;户外节目、栏目及活动策划岗位(岗位代码03)总成绩根据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计算。
四、聘用
考试结束后,在初试、复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计算办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复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复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时间另行公告通知)。体检标准除岗位有特殊要求,其它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经县委、县政府和县编委审批后,由县人社、编制部门办理有关聘用和列编手续。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2015年应届毕业生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自主择业。正式聘用人员列事业编制。被聘用者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协议,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
五、回避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