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农学院招聘19人公告(2)
三、 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应聘报名
1、符合应聘条件的应聘者请访问:北京农学院网上招聘系统,在线注册并填写简历信息,申报岗位。如链接无法访问,请输入网址:http://hr.bua.edu.cn/zhaopin.jsp
2、后续招聘考试、遴选等相关工作由设岗单位与应聘者联系,学校不再另行发布公告。
3、应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20日。
(二)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学校人事处和设岗单位对应聘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核。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由设岗单位将考试的具体安排电话通知应聘者本人。考试时须提供反映个人情况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备核查。
(三)考试与考核
1、考试由人事部门会同相关职能处(室)与设岗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2、考试方式及内容:管理岗和其他专业技术岗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能力;教师岗位考试以面试考察和指定内容试讲为主,面试、试讲过程中进行提问答辩。
(四)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综合应聘者的学科(专业)教育背景和科研能力等,由设岗单位向学校推荐人选。学校人事处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学校进人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人选,由学校人事处通知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体检在北京农学院校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人事处将考核及体检结果报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并在学校外网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 聘用待遇
聘用后与学校签订《北京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北京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社会保险、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按国家和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