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2)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面试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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