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盐城盐都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教师(教练员)招聘135人公告(3)
四、体检、考察
1.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若总分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若总分相同,笔试和面试成绩亦相同,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方式、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其面试成绩将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
2.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标准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合格人员由区教育局组织考察。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4.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个人自愿要求放弃,或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而出现的空缺岗位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
五、选岗
选岗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选岗顺序方法与确定体检考察人员方法相同),具体岗位选岗前在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网站公布,选岗工作由区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组织,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选岗结束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人员须在2015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足球教练员证书)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三份材料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中止聘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