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省遵义医学院招聘56人公告(4)
1、面试总分100分,占总成绩的60%。
(1)面试由综合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两部分组成,综合面试(包含专业知识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实际应变能力、举止仪表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性等),占面试总分的70%;实践能力考核(包含课件演示、实验技术实践操作、专项测试、计算机操作、公文写作等),占面试总分的30%。
(2)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总分须达到70分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结束后,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2.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面试以及总成绩将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遵义医学院校园网,遵义医学院公开招聘系统以及遵义医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九)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职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职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同一职位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十)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报省人社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除2015年应届毕业生以外);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5年7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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