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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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山东师范大学心理学院2015年面向海内外招聘优秀博士毕业生,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心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有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和创新精神;
5、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相关待遇
学校为招聘的博士毕业生提供为期1年的单间周转房租住,给予每人购房补贴10万元;并评选一定比例的优秀博士,给予科研启动费理科4万元、文科 2万元。对于世界前百名高校或专业前百名学科的海外优秀博士生,购房补贴提高至20-30万元;对于文科全国学科专业前三位的高校优秀博士毕业生,购房补贴提高到15万元;并为以上两类人员每人提供科研启动费理科10万元、文科5万元。其他待遇按照国家、省、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三、岗位要求
2015年招聘编制内专业技术中级岗位4人,博士学位,二级学科: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应用心理学。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0531--89611028
邮箱:hanyuhong@sd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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