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盱眙中学教师招聘11人公告(2)
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试讲占 70%、答辩占30%),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岗位招聘人数1:1(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考生个人原因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ldj.xuy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备案后不再递补。
四、聘用与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谋职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