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472名工作人员公告(3)
四、待遇及相关政策
(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期满后不再留岗延续。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为乡镇文化、劳动社保、农技服务、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紧缺急需专业的岗位。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编制部门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提出岗位需求。
(三)“三支一扶”大学生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随之同步调整。两年服务期内,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通过招录(聘)考试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
(五)“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期满后,不再直接考察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使用事业编制进行政策托底。鼓励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
(六)2017年,全市拿出一定名额面向2015年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参加上述定向招聘。
(七)“三支一扶”大学生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服务期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的,由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按程序报批后,可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直接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通过多种渠道实现就业。自主择业和自主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并按重庆市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创业培训、创业指导服务和小额担保贷款支持。
(九)各级人力社保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积极为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免费就业培训、就业指导、就业推荐等公共服务。积极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络招聘月等活动,及时提供就业政策、招聘活动安排和就业岗位信息,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十)“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推荐,可聘用为城乡基层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岗位和社区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十一)“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2年内报考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纪律要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原则,严格程序,严明纪律,精心组织实施好招募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取消有关考生的招募资格。
六、招募工作咨询
(一)涉及招募政策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调剂、公示、派遣等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处(电话:023—86867389、86868881)。
(二)涉及网上报名操作和考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23—86868812、86868820)。
附件:
2.2015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网上报名流程;
3.重庆市五大功能区划分;
附件2:
2015年重庆市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网上报名流程
一、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3月19日至3月25日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须认真选择岗位进行报名,一经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则不能更改。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本人近期登记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招募资格。
二、初审报考资格
由重庆市相关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材料,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理由。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初审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考人员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面试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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