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宁夏石嘴山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公告(3)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素养、公共知识素养、政策法规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相关知识。报考文秘岗位人员,由遴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也可自主组织加试公文写作。
3.笔试试卷满分100分,时限120分钟。组织加试公文写作的岗位,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各占50%。
4.对夫妻两地分居人员,按分居时间每满一年(按整年计算)笔试成绩加2分。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岗位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2:1面试比例的,商遴选单位同意后,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3.面试考官由专家组成,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内容。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根据笔试、面试成绩,计算考生考试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达不到2:1面试比例、经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其遴选资格。
2. 组织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察方案,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依据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须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3.考察工作结束后,考察组计算出每个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具体计算方法为:综合得分=考试成绩×60%+考察组评分×40%。
(六)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公示
遴选单位根据考察对象综合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遴选岗位1:1的比例,提出拟遴选人员意见报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全市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存在影响遴选问题的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组织、编制、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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