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遵义新蒲新区免费师范生和研究生招聘20人公告(3)
(三)资格审查
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并按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通知考生参加考试的时间和地点,请考生务必正确填写联系方式并确保通讯工具畅通,否则无法联系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各个环节,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简章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简章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证书证件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本次招聘由于面对的是高层次人才,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只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采取上课、说课、教学探讨、沟通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方式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超过招聘职位计划数已经形成竞争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职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选;实际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人数与招聘职位计划数仅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统一于2015年3月14日上午9点开始在西南大学进行,请已经报名的考生按时参加面试,不能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联系人:杨老师,电话:13984958998)。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以后,按不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员;若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以学历高的优先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经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复查一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区事业单位招考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六)考察(政审)
根据招聘岗位名额,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1:1等额确定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主要是审查招聘对象德、能、勤、绩、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和公安等部门掌握的考生社会表现情况,同时再次复查报名资格,写出政审报告。
对不符合条件的,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公示
由新蒲新区事业单位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新蒲新区门户网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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