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常熟教育系统职业学校教师招聘12人公告(2)
四、笔试
1.笔试内容范围:
①马克思主义哲学。②教育法律法规。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⑤时事政治: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以来的国内国际重大事件(包括近期党的重大路线、方针、政策)。满分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材料。
2.准考证发放: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5年 3月14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到市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准考证》
4.笔试当日在常熟教育信息网(http://www.jscsedu.com)、常熟人才就业网(http://www.csrc91.com)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60分。
五、面试
1.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超过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 3月21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到教师进修学校(风和路16号〈原常熟理工学院元和校区〉),领取《笔试成绩单》、《面试证》,并缴纳面试费100元(按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
3.面试形式为说课和技能考核,面试总分100分,说课和技能各占50分。面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要求:见《面试证》
六、体检和考核
1.根据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分者,笔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参加体检的人员面试成绩必须在60分及以上。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定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实行一次性体检。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不进行递补。
4.体检合格者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报选招聘学校(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七、聘用
1.公示。由市教育局根据面试、体检、考核结果,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核后在常熟教育信息网、常熟人才就业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若有群众反映问题,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及时组织人员调查核实。
2.聘用。对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部门核准,发出《录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或两年内未取得与学校匹配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自谋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