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钱湖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公告
浙江备考交流QQ群:247113978
2015年浙江宁波钱湖医院招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公告
钱湖医院位于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科研于一身的二级乙等综合性医院。单位性质为部分财政补助、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医德和职业素养,较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2、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年龄:除药剂和护理(非2014、2015届毕业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其他岗位年龄要求如下:
(1)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85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0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
二、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时间:2015年3月11日9:00—3月19日16:00
网址:中国宁波人才网(http://www.nbrc.com.cn)
报考人员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首页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进入“2015年钱湖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护人员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二)上传照片
报考人员报名后获取报名序号,同时上传本人的电子照片(2014年以后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照片为30k以内,不大于120×180像素,不小于80×110像素)。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15年3月23日—3月26日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考指标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或取消该岗位。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15年3月30日9:00—4月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中国宁波人才网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栏目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
笔试考务费标准:40元/科(浙财综字[2007]2号)。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5年4月13日9:00--4月17日16:0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宁波人才网准考证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应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年龄、学历、工作年限等时间计算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工作年限以社会保险缴纳和聘用、劳动合同为准)。
三、统一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5年4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区人社局根据笔试实际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一天将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携带相应材料。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复审者同时领取《面试通知》。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不作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其中护理岗位另加技能测试。面试规则于面试前一天网上公布。面试满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含护理岗位技能测试)占60%合成总成绩。
面试合格人员中,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考岗位指标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遇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考试科目,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察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由区社管局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录用办法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提交区党委会同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录用审批权限办理录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其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五、相关待遇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指标核减情况、笔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规则、体检、考察、公示等与本次招聘相关事宜均在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网站(www.dqlake.gov.cn)公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
(二)应届毕业生须在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不予继续聘用。
(三)拟录用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不能按时取得报考职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作递补。
(四)拟录用人员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五)报名咨询电话:0574-82832360,88366252;监督电话:0574-88366223(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监察室)。
宁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