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招考普通雇员1人公告(2)
四、报名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考生应事先填写好《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普通雇员报名表》(附件2)。报名时间:2015年3月6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8楼820室,电话:83785062。
(二)所需材料:报名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雇员基本素质测试合格证、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照片3张及报考职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中各类证件、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其他材料提交原件。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四)须报考者本人到场,不可委托他人代报名。
(五)报名时经资格初审合格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3月13日上午九点进行,具体时间详见面试通知书,考场设在深圳市振华路8号设计大厦5楼。
面试结束后,各职位依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该职位最终录取名额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各考生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查询。
六、资格复审、考核、体检和公示
(一)资格复审及考核
市住房和建设局面试结束后的30天内完成资格复审和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雇用人选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经考核不合格的,不进入体检环节。
(二)体检
经资格复审和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公示
经考试、资格复审、考核及体检合格的拟雇用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公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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