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广东台山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教师40人公告(3)
(四)资格初审。
招聘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及市教育局负责。用人单位于2015年3月16日9:00至3月18日18:00期间,通过网络对应聘者填报资料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审核意见。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用人单位告知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已通过用人单位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可打印报名表,且不能对报名资料作任何修改;没有通过用人单位审核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在截止报名后没通过审核的应聘者不能重新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2015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9:00期间登录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站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应聘者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体检。
四、考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安排
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相结合。为了减少考生来回赶考的应聘成本,本次招聘考试形式将笔试与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统一集中连贯进行,凡参加笔试的考生均应参加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外地考生依据本人报考岗位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自行安排食宿。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3.笔试内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4.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入围分数线定为50分。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
(二)教育教学水平测试。
1.教育教学水平测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市人社局派出监督指导人员。教育教学水平测试以面试和试教相结合,试教内容由考生按照报考岗位学科自选,测试办法和标准详见附件4。
2.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时间:
2015年3月29日(星期日)下午2:30—5:30。
3.教育教学水平测试地点:台山市培英职业技术学校(台山市台城和平路1号)。
4.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在本测试时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达到入围分数线、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方可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统一为6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60%。
免笔试的岗位,教育教学水平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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