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广东肇庆市鼎湖区直事业单位招聘131人公告(2)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除招聘岗位另有要求外,其余岗位为35周岁以下(1979年3月16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岗位年龄限制;
7、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及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请报考者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工作单位社保记录作证明依据),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报名的第一日(即2015年3月16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与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含试用期)公务员及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原为公务员或机关事业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招聘职位查询
招聘岗位请查阅鼎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qdh.com.cn/),并自行在网上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
(二)报名时间及要求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者可在2015年 3月 16日至3月18日(3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持《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等,以及本人大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到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办理报名手续(所有证件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无需缴纳报名考务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3)和《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的通知》(附件4)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所使用学历与专业要对应(即以同一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与专业为准)。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前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且2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名结束后,由鼎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给考生准考证。咨询电话:0758-26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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