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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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闸北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闸北区司法局决定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龄23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
3.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工作地在闸北区;
4.文化程度大专以上。
人大常委会组成 人员,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担任陪审员。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本人申请或组织推荐。
3.报名详情见闸北区人民法院网(网址:http://fy.shzb.gov.cn/zbfy/index.htm)。
联系电话:66526071(闸北法院政治部)、63538226(闸北司法局基层科)
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闸北区司法局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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