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3)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只限报考本次招聘岗位(包括发布的《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5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考公告》中招考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招聘单位可组织其他相近专业岗位报名人员进行调剂,调剂后仍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特殊性或专业急需情况决定是否保留该岗位或继续组织实际报名人员进行下一步考试。
四、资格审查
各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将电话告知,并办理参加笔试相关事宜。
五、考试内容和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笔试、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各招聘单位根据岗位需求确定相应的考试科目。
(一)笔试
笔试由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部分组成,均采取闭卷形式,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考试结束后,按照公共基本能力与专业知识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成绩。
1、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组织报考人员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基本能力笔试同步考试。考试时间为2015年3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知识考试:公共基本能力笔试结束后,成绩合格者进入专业知识考试,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3、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需求表》中确定的面试人选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的人员,笔试成绩在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及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二)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
专业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基本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占60%。
专业能力测试和面试工作将于2015年4月中下旬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