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艺术学院招聘91人公告(2)
3.应聘者需提交《广西艺术学院公开招聘应聘岗位申请表》(附件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生证及学校推荐意见(应届生提供)、职称证(有职称人员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海外留学人员提供)、近3年来所获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原件(验证后交回应聘者)及复印件、求职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邮寄报名应聘者的应聘材料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建议通过快递邮寄,信封上注明“公开招聘报名材料”字样),邮寄报名的应聘者须在参加笔试前一天工作时间到人事处提交(验证)相关证书原件,否则取消笔试资格。
4.应聘材料提交后恕不退还。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7日—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30022;
3.联系人:章老师。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由学院人事处根据各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应考人员须知、考核时间、地点等在我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笔试
(1)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2)参加笔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数少于1:3比例的岗位不予开考。
2.面试
(1)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不超过1∶6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参加面试人员须按指定时间、地点持身份证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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