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永胜县卫生系统紧缺专业技术人员招聘16人公告(2)
六、招聘方法及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指导下,采取岗位能力测试、考核、体检、公示等方式择优聘用。
(一)岗位能力测试。应考人选原则上按1:2以上的比例进入岗位能力测试,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1:2以上比例的个别紧缺急需岗位,经永胜县卫生局研究同意,永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可按不足1:2比例进行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测试组,对应考人员进行岗位能力测试。测试工作在县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由县卫生局具体组织实施。岗位能力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体检。体检人员确定: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底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一周前必须到县卫生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原件,未在指定日期内审核原件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按岗位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考核。采取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学校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审批。岗位能力测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以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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