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西运城夏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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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山西运城夏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了充实、优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此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全额财政事业编制。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上坚定可靠;
2、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刻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文字功底扎实,善于总结提炼,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5、主要工作是文字写作、案件查办,经常加班,适合男性;
6、身体健康。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
1、 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并已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所学专业须为会计、审计、法律、中文类专业。
2、 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且所学专业为会计、审计、法律、中文类专业的,年龄可放宽到32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不得报考人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与报考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发布公告
通过夏县党建网、夏县人报、夏县电视台向社会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持以下证件:
(1)未就业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
(2)在职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不得使用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原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须填写《公开招聘夏县纪委监察局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供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版红底彩照四张。
3、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5:1,否则依次减少招聘名额。
4、报名时间:2015年3月9日上午9:00至2015年3月13日下午18:00;报名地点:人社局二楼会议室。
(三)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组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报名人数与招聘名额达不到5:1比例时,依次减少招聘名额。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包括:公共知识、公文写作及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等基础知识,主要测试报考者的基本素质和理论水平。笔试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得分,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名额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两者相加计算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名额3∶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实践技能测试人员。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实践技能测试
实践技能测试由县纪委监察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与纪检监察相关的业务知识、写作、电脑操作。实践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实践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占20%、面试成绩占20%、实践技能测试占60%三者相加计算总成绩(计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按照从高分和低分的顺序与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八)考察
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实际工作能力。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空缺的,经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公示和试用
根据考察情况,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后,对拟招聘人员,在夏县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经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试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不办理聘任手续。
(十)正式聘任
试用期满,由县纪委会同县委组织部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聘任手续。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任。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资格条件及规定程序进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的工作人员,应当回避。对违反纪律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纠正。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县上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 明(县委常委、组织部长)
副组长:管云学(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成 员:梁新建(县纪委常务副书记)
兰德红(县纪委副书记)
朱千祥(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许 毅(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杨平俊(县编办主任)
尚靖宇(县财政局局长)
冯桂枝(县纪委干部室主任)
吴胜辉(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股股长)
办公室主任:许 毅(兼)
2015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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