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秦淮区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新教师招聘104人公告(2)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应聘者需提供以下材料:2015年四城区同意面试成绩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身份证、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学业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在校期间各类获奖、技能等级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收费标准
应聘者需缴纳90元/人报名费(苏价费函〔2007〕146号、苏价费函〔2003〕91号、宁价费〔2003〕342号)。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面试及成绩计算
(一)面试人选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秦淮区教育信息网站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秦淮区教育信息网站。
(二)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在区人社局和区教育局相关部门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批准后的面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授(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技能。现场答辩和授(说)课均按照百分制计分,合格分数线均为该项总分的60%。
(三)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30%+现场答辩考核成绩×30%+授(说)课考核成绩×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