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邵武市新任教师招聘59人公告(3)
5、参加面试的应聘者成绩将在邵武教育信息网公布。
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录用。
四、体检
(一)按招聘的学科岗位数,以应聘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闽教师[2006]13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参加体检的应聘者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四)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由报考同一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五、考核聘用
(一)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者名单,在邵武教育信息网公示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审批。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由市教育局综合应聘者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三)中小学、幼儿园聘用人员根据各学科岗位考试总成绩高低分配学校。
(四)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交流农村学校任教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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