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广州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的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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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广州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招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的补充公告
因本次招考的应聘人数不足,经研究决定,对招用对象的条件进行调整并补充其它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一、招用对象
招用的评审工程技术人员须为土木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机电安装工程类和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含)以上学历,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工程造价工作3年(含)以上。
此次招用分土建、安装和水利三大类专业进行考试,每类专业各招用1人。报名时间顺延至2015年4月12日止。
二、其它事项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用人员职位为合同制的工程评审技术人员。
3、应聘人员在招用过程中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包括: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等),则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以上未提及事宜按照原公告规定执行,招用结果于增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
5、考务工作联系人:叶先生办公电话:82656031邮址:384253036@qq.com;黄先生办公电话:82667300
6、纪检监督投诉受理电话:82667362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的公告》
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2015年3月23日
附件如下:
2015年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用
评审工程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增人社〔2014〕25号)、《关于印发<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增人社〔2014〕2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公开招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现发布公告。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招用的评审工程技术人员须为土木工程类、水利水电工程类、机电安装工程类和工程造价管理等相关专业本科(全日制)及以上学历。工作年限要求从事工程造价工作3年以上,有工程师职称或者注册造价师资质的优先考虑。此次招用评审工程技术人员共3名。
二、报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身体健康,能胜任招考岗位的工作;
3、具备岗位所需职业技能要求、任职资格和职业资格;
4、服从组织安排工作;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6、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月31日
2、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如下: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专业资格证、计生证明等复印件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
3、报名人员可选择以下三种方式之一进行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携带上述资料自行到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2)邮寄报名
报名人员将上述资料邮寄至广州市增城荔乡路21号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3)网络报名
报名人员以电子版方式将上述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人才网线。日期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过期不候。
4、报名要求:
报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内容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考察与公示
1、招考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标准、考察程序参照事业单位人员招用录用的有关规定执行。
2、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此期间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招用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招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招考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本次招考有关政策由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负责解释。
增城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二0一五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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