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凉山市公务员考试招录234名公务员公告(5)
八、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考试、体检、考察并经公示合格者,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办理录用手续。其中,此前已报考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报考的考生,在本次录用通知下发前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 员(以招考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的,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报考单位不予录用。
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考单位考 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试用期间 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的 公务(参公人员)员应在试用期内 进行初任培训,没有基层工作经 历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到基层工作两年。
(三)新录用的公务员(参公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否则不得辞职,不得调离所报考州、县(市)、乡(镇)级机关,未经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机关公务员考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 式擅自变更新录用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四)按照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委办[2014]30号),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通过定向考录等优惠政策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录在州、县(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各招考单位设立考录监督小组,并在网上公布监督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26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州公务员局负 责解释。
相关事项提示:
1. 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公务员局在 四川人事考试网和凉山人事考试网上公告。
2. 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 》规定,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责令改正、考试成绩无效、取消录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终身不得报考公务员等相应处理。违纪情节严重 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公务员考试机构向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学校)通报,追究其相应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请考生网上报名时最好留下两种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在报名参考特别是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录机关。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4.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5.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凉山州委机构编制办公室 0834-3866683
凉山州国家保密局 0834-3865512
凉山州财政局 0834-3247363
凉山州审计局 0834-2165703
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0834-2191086
凉山州水务局 0834-3230984
凉山州林业局 0834-2163897
凉山州统计普查中心 0834- 8615010
凉山州森林公安局(负责州县森林公安职位的资格审核) 0834- 2173031
凉山州司法局(负责各县市司法局职位 的资格审核) 0834- 21728 12
凉山州国土资源局(负责各州(县)国土资源执法支(大)队职位的资格审核) 0834- 2168485
西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 3235192
会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624105
会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5426309
喜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34-8679615
盐源县(组织部) 0834-636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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