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宁波鄞州区公共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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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浙江宁波鄞州区公共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鄞州区公共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为区国资委出资成立的国有独资企业。主要职责是向列入区政府项目建设计划且投资1亿及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和政府性投融资公司委派会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说明
报考人员应具备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及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户籍以报名第一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不含高校就学落户);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4、具体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备注
委派会计1本科及以上不限宁波大市户籍,中级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该岗位办公地点视项目而定,工作人员需自行解决交通问题
四、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7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904办公室(鄞州区前河南路16号),咨询电话0574—28866904、28866903。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携带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1寸照1张,身份证、本人简历、户口本、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核。
4、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指标数之比不足3:1的,则取消该职位招聘指标。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百分制。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笔试考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以登陆鄞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nbyzrs.gov.cn)人事招考通告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公开招聘公共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公告”栏(下同)和鄞州区财政局网(www.bof.gov.cn)查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指标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并公布。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向鄞州区财政局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面试
面试由鄞州区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总分按笔试成绩的50%加上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指标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分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鄞州区国有资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0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空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财政局提交书面申请。空缺名额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六)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签订劳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
鄞州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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