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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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江苏特聘教授招聘公告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 1952 年,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理、经、文、法、哲、教等多学科门类协调发展,具有航空、航天、民航特色,国家“211工程”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全国 56 所设立研究生院的大学之一,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
学校占地面积近2500亩,现有教职工30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近1200人,院士及双聘院士10人,千人计划5人,长江学者14人,全国教学名师3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26000余人。学校现设有航空宇航学院、机电学院、民航学院等14个学院;设有无人机研究院、直升机研究所等136个研究机构;建有51个实验室,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4个。现有本科专业53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 3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 15个,博士后流动站 14 个。有飞行器设计、工程力学等9个国家级重点学科,导航制导与控制、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一、招聘学科
1.力学 2.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3.机械工程 4.仪器科学与技术 5.信息与通信工程 6.控制科学与工程 7.交通运输工程 8.光学工程 9. 材料科学与工程 10.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1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12. 软件工程 13.管理科学与工程 14. 数学 15.电气工程 16.核科学与技术
二、招聘条件
(一)海外应聘者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德高尚,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 要求。
3. 获得博士学位后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达到江苏省正教授任职资格要求。
4. 学术造诣高深,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国内应聘者条件
1. 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学风严谨,身心健康。
2. 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杰出和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 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为国内外同行公认,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
(2)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
(3)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教育部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奖励;
(4)获得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前2)或国家级教学名师奖奖励。
(三)已入选中组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中科院“百人计划”和江苏省“省级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的人员,不再列入江苏特聘教授选聘范围。
三、岗位职责
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达到国内领先水平,进而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主持国家和省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力争取得重大标志性成果;领导或参与领导学科团队或教学团队建设;讲授本学科核心课程;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等。
四、聘期
聘期三年。具有中国国籍的,原则上人事关系须正式进入我校;具有外国国籍的,须在我校全职全时工作。
五、招聘程序
1.接受报名。应聘者于2015年5月20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面谈等形式向我校报名,并提交规定的应聘材料。
2.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学校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规定条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的人选。
3.江苏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对评审通过人选进行考察和公示,并将拟聘人选报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
4.正式聘任。学校与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签订聘任合同和工作任务书。
六、支持方式
学校向引进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以下待遇:
1.聘期内,省和学校累计向自然科学类、人文社会科学类江苏特聘教授分别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人(自然科学类特别优秀人才(部属高校排前5名)为400万元人民币/人)、100万元人民币/人的科研经费,其中省资助1/4。
2.江苏特聘教授聘期内享受每人每年不低于12万元人民币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省资助1/2。由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3.学校为全职来校的江苏特聘教授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学校为江苏特聘教授优先配备研究生,优先支持其申报国家、省部级项目。
5.学校积极推荐江苏特聘教授申报各级人才计划,有关待遇按照实际人才计划项目的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10016
联 系 人:赵海燕
联系电话:025-84892461
传 真:025-84895923
电子邮箱:zhaohaiyan@nuaa.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nuaa.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