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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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实验技术队伍建设,合理配置为教学与科研服务的技术力量,促进实验技术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决定在校本部开展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工作。本次拟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实验室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一、招聘岗位及范围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具体岗位职责及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年龄及专业技术资格等要求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厅关于省直和中央驻穗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2周岁。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具有一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校本部B系列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校外人员、应届博士毕业生公开招聘。对部分需要从事信息系统设计与技术开发的高技能人才岗位和部分有特殊技能要求的医学专业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范围可适当放宽至学士学位人员。
二、应聘材料
(一)岗位申请表
应聘一般岗位(中、初级岗位)者须按照招聘启事的要求向岗位招聘单位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位申请表》(请从学校人事处主页—表格下载—师资科下载,本表格需双面打印,填写不得改变原表格式)。
(二)其他材料
应聘一般岗位(中、初级岗位)者,需提交个人学术简历(附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主要业绩成果材料,以及两位同行专家的推荐函。
三、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一)受理报名:应聘者需提交应聘材料到相应招聘单位。
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4月13日。
(二)招聘程序:按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职务聘任相关程序进行。应聘一般岗位(中、初级岗位)者,需参加笔试、综合面试及专业技术技能考核,并进行外语及心理测试,必要时加试计算机操作。
四、聘后管理
按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聘任规程有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学校按相关规定提供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
五、其他事项
应聘者的年龄、资历、业绩成果均计算至报名截止时间(即2015年4月13日)。
中山大学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
附件1.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招聘信息汇总表2015年3月30日
附件2.中山大学实验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说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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