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大学金钟音乐学院招聘教师岗位公告(2)
5、国外的国家或地区的应聘者,提交一封由该国家或地区的专家所写的推荐信并译为中文。
注:应聘者提供的全部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录用资格。
四、面试考核内容
经简历筛选,将选择合适的应聘者来我院进行面试。具体如下:
1、专业水平
(1)音乐剧表演教师:
舞蹈表演(最好为现代流行舞蹈风格)不低于3分钟;戏剧表演(小品+朗诵)5分钟左右;歌曲演唱(中英文音乐剧歌曲各一首)总时间为20分钟。
(2)音乐制作与录音工程教师:
应聘者可现场展示、播放作品,包括本人自己创作、制作、录制或现场扩音的音、视频作品,时间为20分钟。
(3)流行音乐作曲理论教师:应聘者在考核前一周内,提交近期(两年)完成的能代表本人创作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作品总谱、作品音像资料或发表的文章、著作。
(4)流行演唱教师:演唱不同风格的中外流行歌曲、音乐剧歌曲,曲目自定,其中一首最好为英文歌曲,时间不少于20分钟;
(5)流行音乐器乐演奏教师:(古典、民谣吉他、电吉他、电贝司、架子鼓、萨克斯管、键盘乐器,包括单、双排键电子琴)演奏自选曲目,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公开课教学
授课内容应与应聘岗位相符,讲授应聘者认为重要、并且自己熟知的内容,授课对象由考核部门定,时间大约30分钟。
3、面试问答
考核部门综合考察应聘者的行为举止、心理素质、修养、组织教学及与学生互动能力,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我院人才招聘工作常年进行。方式如下:
1、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发送邮件(相关证明材料请扫描)至邮箱:szujzh@163.com(标题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2、个人作品等请邮寄至深圳大学师范学院A座教学楼106,金钟音乐学院办公室。所有邮寄材料恕不送还。
3、面试时间为2015年6月。
咨询电话:0755-26161825(办公时间)
联系人:黄老师
六、相关待遇及其他事项
金钟音乐学院获聘人员采用合同制管理,根据国家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合同期为3年(含试用期1年),根据实际工作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聘用期间待遇执行深圳大学师范学院“同工同酬”人员相关规定。
金钟音乐学院
2015年4月8日
附件:2015年4月8日
金钟音乐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
姓名:
应聘岗位:
岗位编号:
岗位类别: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应聘人员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贴照片 | |||
民族 | 出生年月 | ||||
现职称 | 学历及学位 | ||||
毕业学校及时间 | 所学专业 | ||||
现工作单位及从事专业 | 电子信箱 | ||||
通讯地址(邮编) | 联系电话 | ||||
学 习 简 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在何学校攻读何学位 | 学习何专业 | ||
工 作 简 历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工作单位 | 任职职务 | ||
进 修 情 况 |
何年月至何年月 | 进修学校及单位、国别 | 进修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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