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招聘14名辅导员教辅行政人员公告(2)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报名的,当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在国有单位工作的正式员工报名,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7.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条件审查结果将以校园网站发布或电话形式告知应聘人员。
五、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辅导员和行政人员岗采取笔试加面试加无领导小组讨论的形式;教辅人员岗采取笔试加实操加面试的形式。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原则以拟聘岗位人数与应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心理测试及面试入围人选。心理测试及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并列。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成绩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
(二)面试(含无领导小组讨论)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入围人数达不到1:5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公布。面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等事项另行通知。请注意查收电子邮件,并保持电话畅通。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1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教辅人员岗位面试成绩比例为70%)
3、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不计入总分,供成绩并列时参考使用。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广东第二师范学院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计算至2015年6月30日。
(二)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以邮戳为准,计算到报名截止日的24:00为止。
(三)应聘人员需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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