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四川省荣县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130名工作人员公告(3)
(2)每个招考岗位具体测试内容详见《荣县2015年上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3.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在笔试总成绩中加2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受到表彰奖励的加分政策按照中央、省规范评比达标规定执行。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5年4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地址: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一段一号荣县行政中心一楼,电话:0813-6106149)进行审查。未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志愿者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须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志愿者姓名、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单位、协议服务期起止期限、服务期是否已满及各年度考核结果、是否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年度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期满证书、二代居民身份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鲜章)。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期限,与服务地县级以上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时间不一致的,均以协议书中明确的服务起止日期为准。协议中未明确起始时间的,以协议签订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和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被评为优秀士兵的还须提供《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的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本次招考不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结果将于2015年5月4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公布。
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公共科目成绩×20%+专业科目成绩×40%+政策性加分×60%。
5.笔试时间:2015年5月10日,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6.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7.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可于2015年5月20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该成绩同时在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上公布。
8.笔试查分:需查分者可于2015年5月21日当天17:00点前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到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登记,2015年5月25日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公布查分结果,考生可于2015年5月26日在自贡人事考试网上查询个人成绩排名。
(三)面试
1.面试方案:面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及相关主管部门统筹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局)进行监督。面试方案以及按公告规定确定的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2015年5月26日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聘用名额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合格线,高于此合格线的按笔面试折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笔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考生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高低排序,若笔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若笔试成绩再相同,按笔试中的专业科目成绩排序;若专业科目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根据招考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资格要求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核。笔试有缺考科目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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