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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公告(2)

A+ A- 2015-04-12 13:19  |  云南人事考试网  |  责编:叶小洁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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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30周岁及其以下,即:1985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在28周岁及其以下,即: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所需证件、材料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者将个人应聘资料发送到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宣传处邮箱:swdxzz@163.com。
  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本人身份证、获奖证书等,本人近期彩色免冠半寸照片、报名登记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各1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负责。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笔试以写作与专业知识为主。
  考试方式:采取闭卷考的方式进行。
  2.领取准考证时间、方式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5年5月8日—10日,请考生登录本人报名时的邮箱下载准考证。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
  4.考试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
  (二)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考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的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以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3.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地点:中共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二楼教室。
  (三)参加考试注意事项
  1.笔试和面试1小时前,参加应聘人员需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所有证件原件到昆明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交工作人员审验。
  2.在规定时间内考生不到场考试的,按自愿放弃考聘资格处理。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三)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及体检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历史情况和现实表现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
  (二)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昆明市委党校(院)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岗位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核、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的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市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核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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