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公开招聘180名聘用制教师公告(3)
(4)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5月19日09:00至22日16: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并于4月25日09:00—11:30到青岛市市北区教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办理考务费退款手续(逾期不再受理)。办理减免考务费时,应出具以下材料:《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市北区政务网(http://shibei.qingdao.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明、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普通话证等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15年4月16日之前取得),其中,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失业证或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对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提交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各一份。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二)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市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方案与笔试成绩同步在网上公布,有关面试具体事宜详见面试方案。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或“说课+答辩+专业技能测试”两种方式,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增加技能测试岗位测试相关岗位应具备的实践操作能力。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公布。
四、笔试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简章所有岗位均需要参加笔试。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招聘岗位需求,笔试科目为教育类(G),考一科,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下午14:00—16: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相同岗位招聘计划10人以上的按1:2)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进入面试人员的实有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五、成绩核算
本简章实行面试前置的岗位,面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即为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实行先笔试后面试的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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