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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广西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公告(4)

A+ A- 2015-04-20 16:54  |  广西人事考试网  |  责编:钟鸿松 评论 点击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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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试题类型

  《建设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两个科目为客观题;《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试卷包括主观题和客观题。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七、参加考试及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考试用具只能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考试时应试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三)应试人员要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

  (四)应试人员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和作答须知,应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八、考场设置

  本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共设区直、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玉林市、河池市、百色市和北海市10个分考区。其中南宁市分考区包括南宁市和崇左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南宁市;柳州市分考区包括柳州市和来宾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柳州市;玉林市分考区包括玉林市和贵港市2个报名点,考场设在玉林市;北海分考区包括北海市、钦州市和防城港市3个报名点,考场设在北海市;桂林市、梧州市、贺州市、河池市和百色市分考区各设一个报名点,考场分别设在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区直分考区考场设在南宁市。

  九、阅卷工作

  主观题阅卷工作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客观题阅卷工作由人社部门负责。

  十、成绩管理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分为考全科、免1科、免2科三个级别。考全科级别,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免1科、免2科级别以及报考增报专业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方为合格。

  十一、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一)考试结束3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网址:http://www.gxpta.com.cn ,咨询电话:0771-5505211。

  (二)区直考区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公布时间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咨询电话:0771-5595807。

  (三)各地市考生,请咨询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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