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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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西玉林市福绵区招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福绵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队伍建设,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执法监察协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福绵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6名,所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热爱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年龄为20至35周岁(即1980年4月22日至1995年4月22日期间出生),复退军人、持有汽车驾驶证者优先;
(三)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155cm以上;
(四)必须具备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在福绵区人民政府网、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福绵分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2日-5月14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福绵分局三楼办公室(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联系电话:0775-2202252);
3、报名要求: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两张,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报名登记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核合格者通知参加面试。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主要测评分析能力、心理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面试时需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考察结束后,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有不合格或者弃权者,从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招聘单位将考核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人员信息在本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聘用与待遇
(一)聘用人员与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福绵分局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聘用期间的日常管理、考勤、考核等均由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福绵分局负责,对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二)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聘。愿意继续担任协管员的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即视为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三)受聘人员月薪1300元,聘用期内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参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由用人单位缴纳单位部分相关款项(个人应缴纳部分由聘用者承担)。
玉林市国土资源局福绵分局
201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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