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2)
(三)资格审查:
1.由各招聘单位及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负责。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 : 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2.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5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3.201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供书面承诺书,在办理聘用手续前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5年5月21日—5月22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8楼805办公室(拓东路117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871—63150118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医学类岗位主要考察医学类综合基础知识;
卫生管理岗位主要考察卫生事业管理基础知识;
财会岗位主要考察会计法、会计、审计基础知识。
3.考试时间:2015年5月23日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2.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考生现场作答及实践技能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东 联系电话:0871—63150118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入下一阶段。
(四)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为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
七、考核、体检
(一)考核由昆明市盘龙区卫生局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关于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执行,有关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
(二)在考核和体检阶段自动放弃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由各招聘单位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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