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山东省枣庄市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2)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先详细阅读本招考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3),明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同时下载职位表(附件1和附件2)查询符合报名条件的职位,然后按下列程序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5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15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报名网址:http://www.zzhrss.gov.cn/web/rsks(枣庄人事考试网)
(一)报名具体要求。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信息要求真实、准确。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资格初审。工作人员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报考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告知报考者补充。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5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登陆该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
根据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80元(每人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此类报考人员应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15年5月8日到市公务员办公室(枣庄交通综合服务楼219房间)现场办理减免手续。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2015年枣庄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附件3)。
(四)报名资料和准考证打印。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报考公务员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15年5月26日9:00—5月30日9: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录用计划核减及其他。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录用1人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计划;计划录用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录用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职位报名结束后在枣庄人事考试网(网址同上)予以公布。报考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我市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除需要现场目测的职位以外)。
对地处偏远、报考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乡镇机关(不含街道办事处)职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须参加全部考试,其成绩方可有效。
各类职位《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使用同一试题,考试内容适当增加对宪法法律知识的测试。《申论》考试试题按报考职位工作性质进行分类:在机关单位中履行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工作职责,以及为社会公共管理提供法律服务的职位,使用A类试卷;履行财务管理、审计、经济管理等工作职责的职位,使用B类试卷;除上述职位以外的履行综合管理以及机关内部管理等职责的职位,乡镇机关的招考职位,使用C类试卷。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5年5月30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7∶00 申论(A类、B类、C类)
笔试地点在我市设置。笔试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公布及面试人员确定
笔试结束后,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录用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相同职位录用计划在10人以下为1:3;10人(含)以上为1:2。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录用计划;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成绩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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